close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台幣伍佰萬元為上限,貸與期間以一年為限。

1.事實發生日:105/01/30

2.公司名稱:遠昇科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企業貸款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



第二條第51款

8.因應措施:更正資金貸與之數字後,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。

5.傳播媒體名稱:無

6.報導內容:無

7.發生緣由:本公司為支應子公司點睛石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營運

資金需要,於104年12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點睛石以新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債務協商

9.其他應敘明事信用貸款項:無

遠昇:更正公告本公司104年12月資金貸與餘額申報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遠昇-更正公告本公司104年12月資金貸與餘額申報-073349154.html


0B6C6E9C2F33345F
arrow
arrow

    l37bv1lzr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